在脱下法袍前,难掩感伤的菅志远在法庭上,留下最后的工作照。他把这张照片发到朋友圈,命名为“the last court”。在被处理成素描风格的照片里,身着法袍的法官菅志远坐在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审判席上。
结束了最后一次的审判,菅志远正式递交了辞职信。他提着简单的行李,来到数十公里外的广州,租了一间不大的单身公寓,开始了实习律师菅志远的新角色。
在千里之外的北京,因为在个人微博晒出工资条和直播辞职经过而引发舆论关注的前基层法官张伟,也在忙着调试心态,学习做一个实习律师。
走出法院的张伟和菅志远,并不属于“少数派”。与菅志远同是八零后副庭长的江斌,已经在一个多月前向所在中院提交了辞职报告。比菅志远高十届的大学师兄李欢,更是以广东省高院法官的身份于近日在社交媒体上,高调挂出了“卖身状”。
媒体报道数据表明,仅2008年至2012年间,广东全省各级法院调离或辞职的法官人数已经超过1600名。而在江苏,2010年至2013年,调离或辞职的法官有988人,占法官总数的1/10。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院院长慕平透露,近5年来北京法院系统500多人因辞职或调动离开法院。
慕平认为,“离开的法官大部分经验较丰富,能力较强”。
在这些法官用脚做出抉择的期间,最高法院通报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核心内容,其中法官职业化、精英化的改革方向令人期待。然而张伟关于“我没有另一个青春洋溢的十年用来试水”的感慨,令越来越多人开始困惑:为何司法要改革了,法官辞职这股涌动并没有变缓的趋势?
律师事务所的人员名单墙上,还没有菅志远作为实习律师的照片和介绍。原单位的辞职手续拖了两三个月,导致他来广州做实习律师的手续,至今还没有办完。
年初刚辞职后,他的手上就有四五个新的工作机会。“有去大公司做法务,有去律所的,还有房地产公司做副总”。最终,按照自己想成为专业型、专家型律师的职业规划,菅志远选择加盟广州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主做知识产权、建筑房地产和公司合同案件。
而北京前基层法官张伟,也刚在半个月前经历了到律所办理实习律师关系的繁琐。他感慨“因为毕业后就进了法院,从来没有办理过这样的事情,所以有点无措。经人指点登录到北京律协网站,发现提交的材料那叫一个多”。
走出法院的半年时间,菅志远大概发出500张名片,“之前当法官的时候,单位也有印,但是没发过几张”。那时,因为身份关系需要避免过多社会交往,现在出来之后,企业、老板,各类协会组织,成为他需要去开拓和发展的人际关系圈。
开始实习律师生涯后,菅志远才开始发现原来法官的社会地位相较律师而言,的确是很受尊重的。“以前在体制内,大家都一样,不觉得有多好。现在出来了,‘失去了’,才感受到这种差异。”
如果没有案头工作,目前作为实习律师还不能接案子的菅志远,周一到周五的工作内容就是“在外面跑”。“现在要不停地进行社会活动,不是说姿态要放很低,但是你要通过社会活动去让别人知道你的身份,让他感受到你作为律师的专业和可靠。”
今年以前,菅志远的汽车每月大概跑800公里。来广州后,这个数字变成2000公里。过去做法官时,每天能在单位食堂免费解决一日三餐。现在除了工作饭局,他一般买盒饭回家吃。
“以前做法官,心累,但是待遇不错。吃饱了,不用想太多,就是工作。”有十年午休习惯的菅志远,做实习律师后,没有再午睡过。张伟也发微博表示,“我还是很留恋那个小集体:虽然累,但是同事关系友善而简单”。
“现在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张罗,变成了一个无组织的人。”这让菅志远感到些许心酸。
因为还是实习律师,目前菅志远主要做一些咨询和“非诉”业务,比如“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和企业重组改制”。但是几个月做下来,他自觉“失败多于成功,辛酸多于快乐。一个好的‘裁判’不一定是一个好的‘运动员’”。
按照规定,法官转行做律师,两年内不能出庭,终身不得在原任职法院打官司,因此在选择前,他就做好了前两年吃老本的准备。“慢慢去适应吧”,菅志远遇到类似事情不少,“只能屡败屡战”。
同样是实习律师的张伟,则“开始怀念做法官的生活,因为简单、直接,我的心里只须考虑案子,而现在,每一个人的态度对我都很重要,每一个人的回绝都令我不安”。
走出法院
7月19日,作为广东省高院法官的李欢,在个人博客和微博中挂出了一篇《甲午自卖身状》:“因个人职业规划,拟申请辞职。法官法规定,职业法官离职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从事诉讼业务,为避免饿死街头,特于此甲午年自卖身。”
李欢以广东省高院法官身份做出的“高调卖身”,为司法改革纲要公布后与法官离职裹挟在一起引发的舆论热潮,又添了一把火。
有人建议李欢再“忍几年”,“就快要到退休的年龄了”。李欢回答“不等30年工龄了,生命不是用来等退休的,想走就走。有人因为稳定而坚守,我因稳定而离去。看得到20年后的自己,还有什么乐趣?”
发出“卖身函”几天后,李欢将自己五年前为一次会议准备的中英双语发言《生命即奋斗—— 一个职业法官的成长与梦想》再度转发。他想把这篇文字献给父亲,并对20年的职业法官生涯画个句号,开始新的奋斗。
作为后辈的江斌希望能够通过做律师,丰富自己的职业体验,找到更广阔的个人发展平台。他不讳言斯伟江、陈有西等律师对身在体制内的他的触动。近年来“北海案” 、“贵州小河案”、“李庄案” 等案件中,法官、检察官、律师虽有相关的法律知识背景,却因立场、角度的不同,决裂于法庭。江斌相信,未来法官、检察官、律师之间的良性流动有利于法律共同体的形成。
“法院就像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但不是每个人最终都有勇气出来。”当律师后,菅志远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自己的行动自由和心灵自由已经实现,未来他要争取实现“财务自由”。
一个多星期前,依旧在等待领导“谈话”的江斌,忍不住让同事们拿相机给他在法庭留下了最后的纪念。照片里的他,身着法袍,第一次在没有当事人的法庭独坐,手中的法槌悬在半空。
(文中江斌、李欢为化名)